目前位置:
首頁
>
歷史資料
>
歷史資料公告
歷史資料公告
學年
104
主旨
依簡章規定欲申請退費者請留意申請期限
內容
依簡章規定欲申請退費者請留意申請期限
請詳見簡章第23頁第七、八點規定
於104年4月10日前填具簡章附件8以限時掛號郵寄申請退費
逾期不予受理
相關網址
相關檔案